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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答 |档案由某地人才调往衡水人才,档案内无目录,为什么退回?

发布日期:2019-06-14  08:47:27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案例:李某,大学毕业后在深圳工作,档案存在深圳市人才中心,工作了八个月后辞职,并将档案调转回户籍地衡水市人才中心,衡水人才中心接到档案后以档案中没有档案目录为由,要将档案退回至深圳市人才中心。李某对档案退回深圳市人才中心产生疑惑,在此12333为您答疑解难。

政策依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规定:“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接收档案时,要本着实事求是、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缺少材料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要认真审核和甄别档案材料”;“档案转递时,转出机构要在档案内附上档案材料目录清单,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不得个人自带档案。”

案例答复:按照上述文件规定,衡水市人才中心出具的调档函中以粗体字形式强调档案中要有档案材料目录清单。李某档案中没有档案目录,衡水市人才中心无法对其档案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和甄别,故要求其本人与原存档机构协商补办档案材料目录清单。衡水市人才中心给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一是由衡水市人才中心根据档案材料内容制作档案材料目录清单,由深圳市人才中心盖章确认后,衡水市人才中心按正常程序接收;二是将档案退回深圳市人才中心,由其补充档案材料目录清单后再次转往衡水市人才中心。经本人与深圳市人才中心沟通后,选择第二种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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