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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须知

发布日期:2019-05-08  11:26:16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各位毕业生,欢迎回到家乡就业。为方便大家办理各种就业报到手续,减少不必要往返奔波之苦,现将毕业生关注较多的一些常见情况告知如下:

一、就业报到

按职能分工,人社部门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到就业,教育部门负责师范类毕业生报到就业。

2015年开始,省内外未就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直接回生源地或就业目的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报到,可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了解相关就业创业政策

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可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收)到就业目的地人社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如需办理就业报到证改派,请咨询就业目的地或人事代理地人社部门。

、档案转递

一般情况下,毕业生档案随就业报到证去向进行转递。若未寄出,可与毕业学校联系。

毕业生档案寄到衡水市人社局,需要进行整理登记,一般10月份以后可以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共服务—人事人才—档案信息专栏查询档案去向。未办理过档案转递、托管存放的档案将转至毕业生所在生源地县市区人社局。

、人事代理

如有需要办理档案托管等人事代理业务的毕业生,可以到衡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生源地、就业目的地人社部门办理。

四、落户手续

毕业生的“户口”,在未到派出所落户前,就是你手中所持的“户口迁移证”,请务必妥善保管。若你的户口迁往地址标明签到衡水市人社局,只是说明将户口迁到衡水(含县市区),并不是实际迁到衡水市人社局。如需落户,一般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的户籍部门办理,具体可咨询落户地的户籍部门。

五、党组织关系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已在衡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也可将党组织关系一同落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1、衡水市人社局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地址: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南大街1588号人力资源大厦410室(火车站乘18路公交车,南外环二白酒厂下车)。咨询电话:0318-2105566。

2、毕业生档案查询电话:0318-2215010。

3、衡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设在人力资源大厦北大厅一楼12号窗口。咨询电话:0318-2213186、0318-213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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