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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流动职业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发布日期:2019-04-24  11:02:4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依据

1、《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流动职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49号)

2、《关于<河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流动职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

二、所需材料

1.纸质材料

①参加工作证明(招工表、入伍表)复印件加盖存档章一份;

②调转入证明、安置分配介绍信、增人计划卡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存档章);

③本等级证书原件及上一等级证书原件;

④学历证书原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

⑥《职业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

2.电子版表格(附件),电子版报送邮箱hs2215029@126.com

附件:认定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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